索 引 号 | FZ10116-1000-2022-00012 | 文号 | 梅水〔2022〕139号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19 |
标题 | 闽清县水利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根据8月13日全省、市、县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及福州市水利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榕水发明电〔 2022 〕 81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同时根据省市要求组织建设单位及水管单位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 》 、 《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 》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 |
索 引 号 | FZ10116-1000-2022-00012 | ||
文号 | 梅水〔2022〕139号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8-1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清县水利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 | ||
内容概述 | 根据8月13日全省、市、县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及福州市水利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榕水发明电〔 2022 〕 81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同时根据省市要求组织建设单位及水管单位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 》 、 《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 》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 |
一、提高站位,狠抓落实。8月15日王峰局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全省、市、县安全防范工作紧急会议精神,认真汲取近期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落实水利部门监管责任,部署我局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转发市水利局81号、82号明电,要求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河道、山塘、水库和堤防进行一次全面巡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局属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局机关各科室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二、强化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动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督促水管单位和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我局组织2组6人对三溪乡三溪水库、葫芦门水库、昌溪水库管理处和池园、白樟、云龙在建水利工程进行了抽查,发现隐患问题9处,出具整改通知书5份,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抓牢水利设施防汛安全。汛前,落实相关责任人及职责。4月30日落实并通报了我县4座中型水库、13座小一型水库、24座小二型水库的防汛责任人名单,并在我县梅城报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上传全国水库运行管理系统,完成水库防汛责任人网络培训工作。落实水库安全专业化管理,严格执行汛期水库两天一巡查。完成全县37座小型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审批工作,落实病险水库空库度汛要求。
四、加强库湖河防溺水措施。8月8日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工作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各管理单位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和宣传引导,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水域风险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值班、监测预警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齐全完好,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并将落实情况反馈我局。
五、强化应急管理及机制建设。2021年印发《闽清县水利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试行)》和《闽清县水利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22年5月5日印发《闽清县水利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试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同时根据省市要求组织建设单位及水管单位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全县水利工程已辨识215项危险源并落实管控。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在建水利工地落实实名制登记管理措施,加强疫情监测预警筛查,及时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做好室内场所通风、消毒和防疫物资储备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
七、做好信访维稳。根据省、市部署及《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库移民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年行动的通知》(榕水利综[2022]277号)要求,经排查,我县无“水库移民信访突出问题”、“可能到省进京越级访重点人员”。截至目前暂无信访上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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