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16-1000-2019-00016 | 文号 | 梅水〔2019〕166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19-07-19 |
标题 | 闽清县水利局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河长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依法综合整治“散乱污” (作坊)生态环境问题,切实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县“散乱污”整治办形成的整治清单,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对排查出的应治理规范类的,由县河长办牵头配合乡镇及相关部门,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和整改时间,限期完成治理改造、手续规范等工作,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关停取缔。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河长办、相关科室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此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有方法、有步骤,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
索 引 号 | FZ10116-1000-2019-00016 | ||
文号 | 梅水〔2019〕166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2019-07-1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清县水利局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河长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依法综合整治“散乱污” (作坊)生态环境问题,切实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县“散乱污”整治办形成的整治清单,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对排查出的应治理规范类的,由县河长办牵头配合乡镇及相关部门,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和整改时间,限期完成治理改造、手续规范等工作,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关停取缔。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河长办、相关科室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此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有方法、有步骤,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