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16-2500-2023-00011 文号 梅水〔2023〕159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3-08-16
标题 关于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单位的特种设备(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经研究,做出以下部署:安全总监由陈峥担任,安全员由龚丽林担任,根据职责规定。
索 引 号 FZ10116-2500-2023-00011
文号 梅水〔2023〕159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3-08-16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内容概述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单位的特种设备(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经研究,做出以下部署:安全总监由陈峥担任,安全员由龚丽林担任,根据职责规定。

关于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7 17:29
| | | |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单位的特种设备(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经研究,做出以下部署:

  1.安全总监由陈峥担任,安全员由龚丽林担任,根据职责规定,负责相应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办公室组织制定了《闽清县水利局安全总监职责》《闽清县水利局安全员守则》《闽清县水利局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请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认真执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