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19:21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95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026,传真:0591-22334651,电子邮箱:fzmqg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其他类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件,其中5件属于“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件属于部分公开,1件重复申请,1件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9件。同时,根据实际工作动态,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行政处罚决定、财政预决算等关键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深化健全信息公开责任制,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坚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严禁自自稿或一人包办多个环节。确保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并积极做好栏目调整和内容更新,对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情况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删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强化依申请公开事项合法性审查,优化办理流程提升答复质量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平台运行管理,主动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动态的宣传发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持续优化平台功能建设,着力破除数据壁垒,推动实现信息“一次归集、多端同步”发布,促进政务数据资源互通共享,有效破解部门间信息孤岛问题,构建多元协同监督体系。

  依托门户网站及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通知公告,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灵活、响应高效的特点,通过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优质内容、图文结合等方式持续更新市场监管工作进展,全年累计推送相关工作资讯190余篇。

  (五)监督保障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依法依规、高效精准办理政务公开申请,持续拓展公开范畴、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扎实做好常态化政务信息公开,切实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沟通纽带作用。

  始终将公开透明贯穿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监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闭环落实。同时,及时处置群众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六)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工作严格落实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依托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平台,开展双随机检查295家。二是深化各部门抽查协作。制定印发《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闽清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共征集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农业农村局等6个部门的12项跨部门抽查事项 ,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配合人社局、公安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开展部门联合检查70余次。三是实施“综合查一次”,联合多部门对养老机构、旅行社、用工单位等展开检查35家次。

  2.落实食品抽查结果公示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开展常态化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采取措施防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针对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依法核查处置的同时,举一反三排查行业风险,牢牢守住食品生产安全底线。扎实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2025年共完成抽检1105批次(其中包含食用农产品342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36批次,总体不合格率3.26%。其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177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4批次,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抽检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

  行政强制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1

  0

  1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受工作推进节奏、信息发布形式等客观因素制约,部分信息在实际展示效果上,尚未完全满足多元化、精细化的公开需求。此外,政务公开工作理念与运行机制仍处在动态优化阶段,在部分工作领域,信息公开的模式与途径仍有较大的创新提升空间。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明显进展,但仍存在不足。一方面,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有待加强,需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与规范公开相关培训;另一方面,公开内容与表现形式仍需进一步充实,政策解读手段较为单薄,各类宣传发布平台的作用也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方面立足本局工作实际,紧盯政务公开全流程关键环节,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熟经验,对信息发布形式、内容呈现方式等进行优化提升。同时保持现有工作机制稳定运行,有序推进各项公开任务落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另一方面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信息公开,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应用,丰富政策解读载体与形式:一是围绕民生保障领域加大公开力度,重点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信息的公示发布,用好政务信息权威发布平台;二是强化业务人员能力建设,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与群众诉求回应能力,确保各类咨询诉求及时办结回复;三是推广图解、短视频等多样化解读方式,统筹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创新公开模式,提高公开实效,增强群众满意度与体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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