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255-2500-2024-00004 文号 梅市监注〔2024〕21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6-14
标题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2023年以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和省、市、县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根据《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试行)》《福州市“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方案》《闽清县“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工作方案》有关文件精神,依据本部门职责,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索 引 号 FZ10255-2500-2024-00004
文号 梅市监注〔2024〕21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6-14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2023年以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和省、市、县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根据《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试行)》《福州市“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方案》《闽清县“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工作方案》有关文件精神,依据本部门职责,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8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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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所、队:

  为深入贯彻2023年以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和省、市、县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根据《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试行)》《福州市“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方案》《闽清县“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工作方案》有关文件精神,依据本部门职责,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涉餐饮服务业油烟投诉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超过90%;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联合整治机制,形成长效监管格局,培育打造“点题整治”民生治理品牌。

  二、工作重点

  坚持“以民为本、标本兼治、分类施策、‘开门’整治”原则,由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参与。聚焦全县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信访投诉问题的排查整改,坚持依法行政,严禁“一刀切”,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我局重点整治涉及两个方面:

  (一)整治未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导致漏油跑烟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消保科牵头,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落实) 

  (二)整治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服务项目产生的油烟扰民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从事餐饮服务项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未取得《小餐饮登记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协调科牵头,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落实) 

  三、整治举措 

  (一)推进源头化解。参照《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试行)》的精神,秉持“管好新设,治理存量”的思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在受理新增餐饮服务行业市场主体登记申请环节进行宣导,同时在完成登记后2个工作日内将发照环节环保宣导抄告名单抄告给同级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属地乡镇;在受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时再次宣导,加强新设餐饮项目准入服务管理,稳步推进现有重餐饮项目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餐饮业态绿色发展水平。(注册审批科牵头) 

  (二)提升办理质效。进一步规范信访投诉办理工作程序,聚焦“12345”等投诉平台派件,压实首办责任,依法调查处理,正面回应群众诉求,按时反馈处理结果,提高群众满意率。对调查核实的群众身边油烟扰民问题,要认真听取意见,加强普法宣传,依法科学精准查处到位;涉及行业竞争、经济补偿及个人矛盾等利益纠纷信访投诉问题,应加强风险研判、科学引导和舆情应对,一事一议,对症下药。(消保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落实) 

  (三)强化重点攻坚。及时梳理各方信访投诉件,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信访投诉的梳理分析,将重复投诉5次及以上、多人投诉(3人及以上)、涉及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涉餐饮油烟问题,列入重点问题清单(附件2)。重点问题汇总至县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会商处置,注重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压实责任,一月一对账,一月一推进,直至办结销号。对存在污染且无法彻底整改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依规予以关闭、转型、更换业态或引导至其他合规场所重新开设餐饮项目。(消保科牵头,协调科、各市场监管所落实) 

  (四)严格销号管理。对群众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对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污染已经消除,群众反馈满意的,视为办结销号;涉及利益纠纷,引导通过司法途径等渠道解决,反映的实体问题依法查处并整改到位,20天内均未再收到投诉,视为阶段性办结。(消保科牵头,协调科、各市场监管所落实) 

  四、整治步骤

  (一)部署阶段(615日前):完成方案印发,明确工作举措、责任分工,迅速组织排查梳理,初步建立重点问题清单,后续滚动更新整改进展。

  (二)实施阶段(即日起-9月30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从6月起,相关责任科室、各市场所指定人员于每周五下午下班之前及每月23日前将工作进展(附件2)、重点问题清单及典型案例(附件1)、每月工作情况小结汇总至注册审批科翁平处。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各相关科室、市场所、大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及经验,于10月19日前汇总至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涉及多个科室,牵头科室及分管领导要统筹抓总,相关科室及分管领导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共同会商研究整治举措,通过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方式,汇聚整治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部门联动要主动同县牵头指导部门沟通协调,疏通整治工作遇到的难点和堵点;要加强协调联动,主动对接“12345”热线中心调度餐饮油烟投诉信息,强化投诉数据分析。

  )推动社会共治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官方渠道、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曝光反面典型,收集解决群众烦心事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物管企业与居民、群众的直接联系、沟通、协调、宣传引导作用,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同时坚持“开门”搞整治,充分调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社会公众参与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闽清县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重点问题清单

            2.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整治工作进展表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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