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08:52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农业农村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mq.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闽清县梅溪路936号,邮编:350800,电话:22332110,传真:22332366,电子邮箱:mq969155@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为核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提升公开质量、优化平台功能、强化监督保障为重点,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2025年,主动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流程,确保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所有申请均已按规定时限和要求予以答复,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信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及“三审三校”审核制度,对信息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层层审核,杜绝涉密、敏感信息违规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信息、查看政府网站后台咨询问题并回复;每半年按上级要求,经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统计报送数据。同时,加强信息档案移交管理,依照文件归档规定,每季度定期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与电子文本数量一致)送交县档案馆。

  (四)平台建设

  我局无自建平台。线上充分依托闽清县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农业相关工作信息,确保栏目设置清晰、信息更新及时、链接准确有效。线下充分依托档案馆,做好农业信息报送等工作,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

  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和邮箱,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六)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在组织领导上,健全体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分工负责”格局,以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核心,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与平台管理,打造服务型机关助力乡村振兴;规范建设方面,重视政务信息安全,增强人员安全意识,完善网站保障机制,以“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及时更新目录,推动公开转变,提高公开质量;深化落实层面,聚焦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深化涉农“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推进财政资金、重大项目等信息公开透明。重点围绕乡村振兴、三农公告、涉农资金项目等方面,全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2条,其中:涉农资金栏目129条,三农公告80条,乡村振兴32条,信用闽清13条,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4条,“双随机、一公开”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有待提升,与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结合不够紧密。二是主动公开意识需持续强化,对一些可以主动公开的日常工作信息、过程性信息挖掘不够。三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提升生动性、多样性。

  (二)改进情况: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细化涉农资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参与县政府开展的各项业务培训及工作会议,组织全局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业务科室的主动公开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丰富公开形式。针对重点农业政策,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讲,提升政策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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