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16:55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六个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发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存档。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闽清县梅溪路936号,邮编:350800,电话:22332110,传真:22332366,邮箱:mq969155@126.com)。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本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规定,以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为导向,依托政府网站与县档案馆两大公开载体,规范推进信息发布、申请办理、平台运维、监督管理等工作,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落地。

  (一)主动公开信息概况

  以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载体,同步依托县档案馆提供线下查阅服务,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9条。信息主要分为四大类别:扶贫相关信息24条、“三农”工作信息64条、政务管理信息17条、信用闽清相关信息1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度,本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办理量为0。

  (三)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

  一是强化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定期对公开目录、信息分类、内容质量、更新时效开展核查,确保线上发布内容规范统一、准确及时。二是建立线上咨询常态化响应机制,通过政务监察系统、网站后台、专用邮箱及时查看并回应群众信息咨询诉求。三是规范数据报送与档案移交,按季度通过省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同步以纸质与电子两种形式将公开信息移交县档案馆存档。

  (四)公开平台运行管理

  本局未建设独立政务公开平台,线上依托闽清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农业农村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信息;线下依托县档案馆做好信息移交与查阅服务,保障群众便捷获取信息。

  (五)监督与保障机制

  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专职人员具体承办、各业务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要设备。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落实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与网站运维监测整改要求,持续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与业务能力,推动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六)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

  1.健全组织保障与制度体系。将政务公开纳入重点工作部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完善工作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

  2.提升公开载体建设与信息质量。强化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平台,及时更新公开目录,聚焦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公开政策法规、财政信息、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内容,推动公开事项向重点领域、全过程延伸。

  3.强化政策宣传与解读回应。围绕乡村振兴、精准帮扶、农业补贴、农村产权改革、集体资产清查、农业执法普法等重点内容开展宣传,及时解读涉农政策,回应群众关切,提升政策知晓率与政务服务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内容的深度与覆盖广度仍有提升空间,重点领域公开的精准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对照上级政务公开目录与指标要求,细化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提升公开精准度与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3年度,本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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