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16:24 | 来源: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民政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由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和图书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民政局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124,传真:0591-22332124,电子邮箱:mqxm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紧紧围绕民政“保基本、兜底线、惠民生”核心职责,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透明、公开的环境。

  (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与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为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群众关切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公开主题,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保障”等领域,持续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指南及工作动态,增强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三是优化互动交流与监督机制。畅通“意见征集”等群众参与渠道,认真吸纳社会反馈。完善信息发布前审核流程,定期开展自查与专项督查,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政策规范性文件1条;工作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2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5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四)受理申请数量以及办理情况

  2025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历年累计数量为1件,为网络申请,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我局已主动公开范围,已按时受理办结。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我局已将其全面纳入制度化、常态化管理范畴。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查机制,强化对各业务科室的指导与督促,推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各环节运转有序、衔接顺畅。

  (六)平台建设情况

  遵循便于获取、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与形式。以闽清县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依据相关指南与目录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各类信息。同时,积极发挥政务微信公众号的作用,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加大民政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七)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定期(每周)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信息,监察信息公开情况;二是按照上级要求,每半年度通过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统计相关数据,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纸质形式报送给“两馆”,即闽清县档案馆、图书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精准度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政策文件解读多以文字形式为主,方式较为单一,在通俗性、生动性和互动性上创新不足,导致群众“看不懂、用不上”;二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均衡性有待加强,少数业务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被动公开”现象,信息报送有时不够及时、全面。县、乡、村三级公开水平存在差异,基层公开栏维护更新不及时。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群众关切,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探索运用图表、动画、短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提升信息的可读性和传播力;二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局内部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加大对乡镇(街道)民政所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推动基层公开标准统一、规范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