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8-0800-2026-00019 | 文号 | 梅民审〔2026〕17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6-09-22 |
| 标题 | 闽清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
| 索 引 号 | FZ10108-0800-2026-00019 | ||
| 文号 | 梅民审〔2026〕17号 |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民政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9-22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闽清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内容概述 | |||
闽清县文儒礼乐书院发起人:
你(单位)提交“闽清县文儒礼乐书院成立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闽清县教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124MJB707515L;法定代表人:罗鲁杰;注册资金:叁万元整;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闽江大道11号9#楼1-3层)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需取得相应许可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报告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闽清县民政局
2026年0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公安局、县教育局、人民银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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