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4:50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林业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林业局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邮编:350800,电话:22332132 ,传真:22376781,电子邮箱: mqlyjb@126.com )。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闽清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规范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类别

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3条;主要类别有: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生态环境、林业生产、林业执法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

2025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专人专岗负责政府信息的采集、编辑、发布全流程管理。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与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保密审查要求,所有拟公开信息均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发布,确保信息安全准确。对上级交办的各项政务公开任务,均按时保质完成,保障工作衔接顺畅。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紧扣林业职能定位,围绕政策落地、机构概况、人事调整、财政资金使用、发展规划实施等社会关切的重点领域 ,持续拓宽公开维度。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这一核心平台,集中公开机构领导、职能职责、政务动态、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林长制建设等关键信息,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公开矩阵。

(五)监督保障机制落实

严格对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要求,着力强化网站内容建设,深化公开深度、细化公开举措。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业务队伍的政策把握能力与实操水平 。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定期更新维护各栏目信息,对上级政府办公室通报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及时反馈,确保监督闭环管理。

(六)2025年闽清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围绕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多维度开展政策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与通俗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导向。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林业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将制度建设贯穿政务公开全过程,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财务公开等配套制度体系。畅通政民互动渠道,通过县政府网站意见箱、12345政府公众服务平台等载体,全年共受理群众诉求29件;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后,同步在门户网站发布解读材料,让群众便捷获取政府信息,实时了解林业经济发展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发布的内容规范性、格式标准化有待提升;二是部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不足,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性推进整改提升:一是强化规范管理,安排专人定期梳理网站公开信息,对内容不规范、格式不统一的信息逐项整改完善,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二是提升公开效能,树立“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理念,优化信息发布流程,丰富公开内容维度,重点加大林业政策落实、项目推进、民生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考核,推动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