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5:29 | 来源:闽清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规定,本报告由闽清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报告内容涵盖以下六个方面: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与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应报告事项。本报告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可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查阅,同时已送交闽清县档案馆备查,欢迎社会各界查阅。如需就本报告内容进一步咨询,请联系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29号,邮政编码:350800;联系电话:0591-22332255;传真:0591-22312697;电子信箱:mqjt2255@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类别以及受理申请情况

  2024年度,县交通运输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截至该年底,全局历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81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

  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制度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既定时间节点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内容真实有效。依托政务监察系统,定期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采集;每季度通过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完成相关数据的统计与报送,同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纸质形式移交至“两馆”存档。

  (三)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部署、门户网站相关内容的更新与信息发布、日常督导等各环节,均由办公室承担牵头协调职责,统筹推进。

  (四)监督保障

  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基本要求。围绕公开信息的发布数量、更新时效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所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完整。

  (五)2024年闽清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围绕“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建设”等栏目,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由县交通运输局做好相关交通项目的信息发布工作。

  2.遵循“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依据《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环节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3.对于专项资金,全面公开其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及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除涉及涉密信息外,及时主动做好预决算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设立“财政资金”专栏,集中发布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及其他财政资金相关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具体经办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合理规划专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三审三校”“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等制度,依法依规推动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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