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5 09:35 | 来源:闽清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工作规范,闽清县交通运输局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涵盖六方面内容:工作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开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与处置情况、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优化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报告所涉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全文发布,同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供公众查阅。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可与闽清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地址为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29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255,传真0591-22337227,邮箱mqjt2255@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类别以及受理申请情况

  2023年度,闽清县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截至当年底全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369条;全年该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相关规章制度,紧密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严格把控各时间节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内容真实可信。我局定期依托政务监察系统,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采集汇总,每季度通过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完成相关数据的统计与报送工作,同时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整理成纸质版本,报送至“两馆”存档。

  (三)平台建设情况

  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统筹部署,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内容更新、信息发布及日常督导等各项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该工作各环节的具体事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监督保障

  恪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准则,秉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基本要求。对公开信息的更新频次与时效开展核查督导,保障信息内容准确、及时、完整。

  (五)2023年闽清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我局开设“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建设”等专栏,针对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依规应当保密的内容外,扎实做好交通领域项目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

  2.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工作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依法依规完整公开专项资金的设立依据、执行主体、资金预算配置、绩效评价结果等关键信息。涉密内容按规定不予公开,其余部门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项目目录、执行标准及推进情况均做到及时主动公示。我局专门开设“财政资金”专栏,集中发布本部门预决算、各类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相关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级相关工作部署,强化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与专题培训,保障信息公开精准高效、程序合规、发布及时,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健全优化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科学布局专栏设置,严守保密审查、三审三校、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等工作规范,依法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业务研学与宣传引导,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效能。加大政务公开政策宣传普及力度,常态化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与能力提升,切实增强履职实效,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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