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14-3000-2025-00002 文号 梅交〔2025〕2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5-01-06
标题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县交通运输系统202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认真做好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202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FZ10114-3000-2025-00002
文号 梅交〔2025〕2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5-01-06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县交通运输系统202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认真做好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202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县交通运输系统202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3 11:32
| | | |

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2025年春运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共计40天。为统筹做好2025年我县春运期间运输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岁末年初的安全稳定,以“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为目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需要,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喜庆祥和安全健康的节日。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研判春运形势

  (一)加强春运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根据上级关于春运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五福春运、福享八闽”主题,扎实开展“行福运、享福运、畅福货、促福安、传福报”五福春运行动,深入研判春运期间运输保障工作重点,全面落实道路运输春运组织、安全保障举措,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运输衔接优化、便民服务、路网保通保畅以及应急处置等环节的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平安便捷温馨出行,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为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系统成立2025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黄祥灿局长任组长(具体名单附后),并设局春运办具体负责全县春运协调工作,加强监测分析,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突出问题,确保圆满完成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各项任务。

  (二)科学研判春运形势。2025年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意愿强烈,货物运输需求旺盛,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不确定性大;学生流与探亲流出行相对集中,农村地区交通保障压力大;春节期间全国继续实施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自驾出行占主体地位,公路保畅面临严峻考验。综合多方因素,春运预计呈现阶段性客流潮汐。

  初步预测,春运期间全县旅客发送量(不含公共汽电车及出租车)在44.72万人次左右,相较去年增长了8.53%。

  二、优化运力组织,保障运输畅通

  (一)加大运力投入力度。县交通运输保障中心、海事处和运输企业要对往年春运特点进行分析,科学预测今年春运需求和客流流量、流向,合理制定运输方案,加强重点时段、热点线路运力保障,按规定控制长途客运汽车和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强化公路、水路等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安排,千方百计增加车次、班次,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农村地区要加强农村道路运力组织,增加农村客运班车,方便乡村群众出行。

  (二)合理安排运力衔接。客运、公交企业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要增强协调性和互补性,相互配合,提高综合运输效能,满足旅客出行需要;要重点加强公交与闽清北站、渡口在客流、班次、时刻上的有效对接,最大限度地方便旅客中转换乘,畅通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

  (三)做好道路治堵保畅。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业务协同,完善路警联合巡查与指挥协同机制,做好交通管控、事前会商和路警联勤联动,减少因交通管制导致的交通拥堵;县交建公司、局规划建设科要督促交通在建项目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完成道路建设,做好路面规整工作,保障干线公路畅通;县农村公路养护所要合理安排县道公路养护施工(除应急养护外,春运期间重要保障路线原则上不安排养护工程),并做好日常巡检工作,确保道路运营安全。

  (四)兼顾生活物资运输。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继续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县交通运输保障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合理安排和组织好重点生活生产货运物资的运输,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针对春运期间农村群众集中返乡和网购年货大幅增加等需求变化特点。发挥辖区农村客货邮服务点和融合线路的保障作用,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农资、“年货”等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保障春运期间城乡末端配送服务不中断。

  三、坚守安全底线,保障春运安全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局属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化解春运重大安全风险。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春运启动前,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基础设施巡查养护、运输装备维修保养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确保基础设施和交通装备状况良好、从业人员准备充分。客运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规定,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水运企业要严禁船舶“带病营运”、非法营运,切实落实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等规定;车站、码头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严防夹带“三品”进站(场);公交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员管理,充分发挥公交安全员监督作用,保障公交车内安全。

  (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交通运输保障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海事处等部门要组织人员,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运输企业、场站设施、运输设备、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等方面隐患和缺陷开展检查,督促企业确保车站、隧道、桥梁、码头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严格禁止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船投入运营,严格禁止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及驾驶证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与春运。督促企业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集中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紧盯重点薄弱环节。县交通运输保障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两客一危一重”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严防车辆擅自脱离动态监控运行;要加强路面执法,加大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管“两客一危一重”车辆道路通行秩序;要严格落实三级(含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要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及时查处纠正6座以上小客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提早谋划部署,提高应急能力

  (一)加强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局属各部门要健全完善突发情况应急指挥调度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明确分类分级调度流程,构建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组织有序、协同有力的指挥调度体系,高效开展综合运输春运指挥调度。要在总结往年应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对交通系统运行影响的动态监测,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运力、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等储备,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全力保障春运平稳有序运行。

  (二)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各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建立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确保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有效衔接。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恶劣天气下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并做好人员疏散引导,坚决避免冒险运营通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三)防范大规模旅客滞留。各运输场站要认真梳理确定场站内旅客滞留风险,按照“一站一策”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时通过权威渠道发布动车、客车延误或取消信息,通过短信、移动APP等提前通知相关旅客,实现应急处置从临场应对向事前防范转变。加强对滞留旅客的服务保障,及时加开车(班)次提供换乘等服务。

  五、坚持人本思想,提升服务质量

  (一)丰富购票检票渠道,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客运站、运输企业要增设临时售票点,延长售票时间,大力推广电话订票、互联网售票和自动售票机售票等“数字化”售检票服务,为相对集中的务工人员、学生等提供团体订票服务,想方设法方便群众购票。

  (二)优化出行服务环境。鉴于冬春季新冠病毒感染及流感等其他重点传染病频发,客运站要进一步改善旅客乘车环境,严格落实场站和交通工具消毒、通风,保障环境卫生要求。加强站场环境设施配套,在重点场站设立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要大力倡导主动热情的服务理念,落实行业服务规范,及时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方便旅客咨询;要加强对公共候车(船)区域的巡查管理,维护旅客候车(船)秩序。

  (三)关心重点群体出行。客运场站和客运企业要加大重点群体出行关心关爱力度,为“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提供票务协助、候车引导、行李搬运、无障碍及专用通道等;要强化国防观念,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的有关要求,为军人、军队文职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规范客运企业价格行为,严格落实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乘车优惠政策,多元化便利服务。

  (四)开展春运主题活动。要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动员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春运保障工作中,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让旅客切实感受到春运旅途的温暖。

  六、倡导文明出行,加强信用建设

  (一)惩治不文明行为。运输企业要加强司乘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处置不文明行为的能力;鼓励乘客参与运输安全保障,勇于制止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侵扰公共运输安全的旅客违法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二)强化信用记录建设。要对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道路、水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人进行记录,并及时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做好文明出行宣传。以“车、船、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把规则放在更加重要位置,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和交通陋习,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调动青年职工、共青团员、在校学生力量,带头倡导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新风尚。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一)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交通系统各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将做好春运工作体现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集中推出便民服务措施,广泛听取旅客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出行中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引导健康安全出行。要通过车站、公交车后窗LED显示屏、公交站台宣传栏、出租车LED顶灯等宣传媒介的广告位资源,及时全方位地宣传报道春运和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在场站、公交、客运车辆上粘贴警示语,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三)精心组织春运宣传。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工作;要综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突出宣传一线职工爱岗敬业的感人事迹、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安全诚信文明出行等主题,用身边人、身边事讲好春运故事。

  (四)关怀春运职工生活。要加大对春运值守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力量对坚守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开展走访慰问,推动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局属企业要与局春运办保持紧密联系和配合,指定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对旅客流量、流向进行全面分析和统计,确保统计工作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并加强春运工作动态信息报送,每周至少报送一则信息至局春运办。春运工作结束后,应于2月22日前,将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工作总结)报局春运办,局春运办负责草拟全局春运工作总结。

  局春运办地址:县交通运输保障中心,电话:22332255,传真:22312697,邮箱:mqjt2255@126.com。

  附件:1.2025年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5年春运期间道路客运信息报送表

            3.2025年春运旅客运输应急预案

            4.闽清更新福州市2025年春运应急运力明细表(2025)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