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14-3000-2024-00014 文号 梅交〔2024〕275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4-11-14
标题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防范专项行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防范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FZ10114-3000-2024-00014
文号 梅交〔2024〕275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4-11-14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防范专项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防范专项行动的通知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防范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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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属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为保障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抓好第四季度“抓项目、抢工期,促生产、保供应”的关键节点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岁末年初安全防范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路面严格执法管控为重点,围绕“四集中三联动”开展帮扶指导,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对交通运输各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坚决防止负面影响事件,确保年度交通运输目标任务完成与安全生产工作一起抓,确保行业安全形势稳定,确保高水平安全与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春运前。

  三、主要任务

  (一)集中排查整治一批

  结合岁末年初季节特点和安全生产运行规律,对全行业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整治。

  一是聚焦“两客一危”。加强车辆技术排查,落实车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制度,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建立并完善驾驶员体检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驾驶员身体检查和心理健康辅导。(保障中心、执法大队)

  二是加强货运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和个体户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好货车安全管理十条措施,切实提升在恶劣天气、车辆爆胎、路面湿滑、制动失效、车辆自燃等各类紧急事件下的应对处置能力,严禁为促生产安排驾驶员超强度作业导致疲劳驾驶。(保障中心、执法大队)

  三是加强渡口渡船巡查。对渡口渡船开展安全巡查,重点巡查船舶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情况、通航环境和通航安全保障情况等。(海事处)

  四是重点路段风险检查。对急弯陡坡、长大下坡、临水临崖、重点桥隧、易结冰点位等重点路段开展一次巡查,及时更新隐患数据库,制定和实施整改计划,强化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做好除雪除冰设备的检修调试以及除雪防冻物资的贮备和补充。(养护所)

  五是做好冬季施工现场组织和安全防护。加强临建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做好作业现场防滑、施工设备防寒工作,严禁雨雪和大风等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规建科)

  (二)集中警示约谈一批

  一是约谈重点企业。针对2024年以来本地区发生亡人事故企业、交警部门抄送高风险企业、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发现问题企业、重大隐患尚未整改闭环企业等重点企业清单,采取警示通报或约谈等方式,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保障中心、海事处、规建科、养护所、执法大队、安监科)

  (三)集中提醒宣传一批

  一是入企提醒。持续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提醒提示工作,组织公路运营、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开展风险研判,参照安全监管标准化检查清单,结合今年各级各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结合地方实际和第四季度天气和生产形势,认真研判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存在的安全风险点,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防控措施,上门将制作各领域的安全生产提醒单送达养护站、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公路工程建设单位等单位(企业)。(保障中心、海事处、规建科、养护所、执法大队、安监科)

  二是上门宣传。加强对货运个体经营户的提醒宣传,对在辖区内居住的个体经营户要争取做到见面安全提醒,长期在外地的和特殊情况的可以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确保安全提醒到位。(保障中心、执法大队)

  三是安全宣传。多形式进行安全宣传和提示,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及公交车、渡船等交通工具、客运站、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的LED显示屏等进行安全宣传和提示,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保障中心、海事处)

  (四)集中培训教育一批

  开展一批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加大对企业走访、约谈和普法宣传频次,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熟悉“逢查必谈、逢查必问”题库内容,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台账。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驾驶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岗前教育和安全培训,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员安全适岗。运输企业更换、购置新车时,要督促驾驶员加强实车操作训练,熟悉车辆性能特点,谨慎驾驶、规范操作,杜绝人为失误导致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中心、海事处、执法大队、规建科、养护所)

  (五)省市县三级联动

  一是联动推进各项工作。认真梳理2025年春运安全保障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同推进,加强联动谋划和计划安排: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重点时段,探索分级分类监管,联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行业平稳有序。(保障中心、海事处、规建科、养护所、执法大队)

  二是突发事件响应有序。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要点,在事故发生时,确保各级各部门迅速响应,协同处理,确保信息互通、分工联动、协调有序、处置有效。(安监科、办公室、保障中心、海事处、规建科、养护所、执法大队)

  三是共同组织培训宣传。开展集中培训、集中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广泛宣传落实交通运输部“30条硬措施”和省厅细化的66条具体措施,通过持续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共同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安监科、保障中心、海事处、规建科、养护所、执法大队)

  (六)部门间并联协作

  加强与同级行政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联合公安交警增加联合执法频次、加强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打击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故意采取急刹车及货车违反车辆号牌规定等逃避检测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及乡镇政府联合开展普通公路沿线事故多发、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穿村过镇、过境路段等高风险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与公安、教育、应急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公路的交通安全防范排查工作;与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加强车辆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中心、执法大队、养护所、规建科)

  (七)信息系统串联共享

  持续健全完善交通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开展重点监管。加强对动态监控系统、安监系统的联合应用,将动态监控违规多发、轨迹异常的车辆及所属企业、安监系统线上排查问题隐患多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清单,有针对性开展指导服务;充分应用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和动态监控系统,对过往“两客一危”车辆进行安全检测,分析形成重点监管清单,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保障中心、执法大队)

  请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开展安全防范专项行动,于2025年1月2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和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照片报送安监科。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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