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18:41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闽清县公安局工作实际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fzmq.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梅园路6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75957,传真:2237295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闽清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扣公安主责主业,将政务公开与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等核心工作深度融合,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提效能、以公开赢民心,全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筑牢平安闽清建设的政务公开防线。

(一)主动公开信息概况

    2025年度,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件,截至2025年末,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429件。主动公开内容紧扣公安工作实际,既涵盖机构职能、人事任免、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常规政务信息,更聚焦群众关切的公安重点工作,针对性公开反诈宣传、禁毒整治、交通管理、治安巡查、便民服务等相关工作动态与提示信息。政务信用与执法公开方面,全年向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行政许可信息125条;39849份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通过交管12123平台向行政相对人开放查询,实现执法结果精准可查。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截至2025年末,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全流程规范办理要求,从申请受理、内容审核、分类处置到答复归档,均严格遵循法定时限与规范流程,全年3件申请均依法予以公开并按时答复,未出现逾期办理、答复不规范等问题,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信息需求。

    (三)工作机制与保障体系建设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立足公安工作特殊性,进一步完善适配公安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申请办理、监督考核等各项制度,明确各警种、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构建“办公室统筹牵头、各警种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专职推进,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常规经费全额保障。

(四)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多维度公开渠道,贴合公安工作特点优化公开载体。线上以闽清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主阵地,同步运营闽清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实时发布闽清公安工作动态、反诈禁毒预警、便民办事指南、政策解读等内容;线下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各乡镇户籍大厅、警务室等阵地,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户政、出入境、交管、禁毒等高频服务事项,现场提供信息咨询、申请受理、反诈禁毒宣传手册发放等服务,让群众近距离获取公安政务信息。                                                                                                                                                                  

    (五)重点公安工作与政务公开融合推进

  一是聚焦反诈攻坚,以公开护民安。将反诈工作作为民生重点,通过政务公开平台高频发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知识、高发类诈骗案例、预警劝阻提示,结合“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公开反诈工作举措、战果成效,全力守好群众“钱袋子”,全年依托新媒体发布反诈相关内容14期,覆盖辖区群众数万人次。

  二是狠抓禁毒整治,以公开筑防线。紧扣禁毒“清源断流”专项行动,公开禁毒排查、宣传教育、涉毒案件查处等工作进展,普及禁毒法律法规,发布禁毒倡议书,引导群众远离毒品、参与禁毒斗争,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公开优服务。完成191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梳理并对外公开,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梳理公开15项抽查事项,建立231家市场主体名录库与17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年对36家单位开展随机抽查且结果全部公示,同时优化户政、交管、出入境等便民服务公开内容,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四是夯实基层警务公开,以公开促和谐。在各派出所基层警务工作中,公开辖区治安状况、巡逻防控安排、矛盾纠纷调解进展,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以及“警民恳谈会”实践活动,发布便民惠民举措39期,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9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428

行政强制

15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7.12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精准性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与群众需求契合度有待提升;二是公开形式创新性不足,政策解读仍以文字为主,图文、短视频等生动直观地解读形式应用较少;三是基层民警公开意识参差不齐,部分业务部门对公开与保密的界限把握不够精致,信息报送实效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对照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聚焦户籍改革、治安防控、交通管理等群众关切,细化公开内容,建立公开事项调整机制,确保信息精准适配需求;

二是创新公开传播形式,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开放图文图解、动漫短视频等解读产品,利用政务新媒体矩阵拓宽传播渠道,提升政策知晓度;

三是强化能力建设,将《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纳入民警常态化培训,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和业务实操演练,提升公开意识和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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