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147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135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9-20
标题 关于闽清县总医院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重批)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147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135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9-2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总医院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重批)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总医院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重批)

发布时间:2026-09-2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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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总医院: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总医院关于申请重新审批闽清县总医院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梅总医〔2026〕80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该事项已经我局批复(梅发改审批〔2026〕76号)。现因项目方案发生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总医院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606-350124-04-01-254910)建设,能够补齐医疗服务与管理短板,提升县域医疗整体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总医院

三、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0号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闽清县总医院强基特色科室改造工程及设备更新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闽清县总医院强基特色科室改造工程:在现有五官科、康复科基础上,新增疼痛科、精神卫生科,并新建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MMC),对上述科室及中心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上述区域的功能重新布局、室内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工程。

2.设备更新工程:更新配置医疗设备共263台(套),包含数字化X线摄影(DR)、腹腔镜、超声诊断仪、多排螺旋CT、血液透析机、便携式健康一体机等诊疗设备。建设资源共享中心工程,包含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区域审方系统及慢病管理系统,部署1套数据容灾设备。

五、投资匡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11249.6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业主单位自筹。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批。同时,我局原梅发改审批〔2026〕76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作废。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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