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142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130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6-09-16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城区梅溪新城渡口片区排水排涝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142 |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130号 |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9-16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城区梅溪新城渡口片区排水排涝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内容概述 | |||
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城区梅溪新城渡口片区排水排涝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溪政〔2026〕95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城区梅溪新城渡口片区排水排涝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编码:2607-350124-04-01-380503)建设,能够补齐排水设施短板,提升城区防汛排涝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梅溪镇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镇梅溪新城渡口片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主要对现状排洪沟进行拆除改建,总改造长度约609.48米,其中单侧拆除新建547米(含3.0米×2.6米规格404米、3.0米×2.85米规格143米),全部拆除新建62.48米(含3.0米×2.83米规格41.6米、3.0米×2.0米规格20.88米)。同步迁改DN450及DN700塑料排水管共39米、新建沉砂池18座、恢复混凝土硬化路面129.5平方米,并增设钢管栏杆9.704米。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99.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5.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82万元,预备费14.27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业主单位自筹。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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