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133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111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9-04
标题 关于金沙溪健身体育公园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133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111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9-04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金沙溪健身体育公园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金沙溪健身体育公园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9-04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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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金沙溪健身体育公园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金沙溪健身体育公园项目(项目编码:2608-350124-04-01-187644)建设,能够补齐文体设施短板,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金沙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个部分,其中:1、金沙溪健身体育公园建设部分:新建多功能体育场、公共卫生间、周边道路、高杆灯及儿童游乐设施等配套设施;2、金沙溪步道修缮部分:修缮宽度2米、长度2000米的金沙溪沿岸步道,配套建设照明工程。

五、投资匡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319.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业主单位自筹。

六、建设工期:10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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