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132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110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9-03
标题 关于三溪乡溪源文体休闲公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132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110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9-0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三溪乡溪源文体休闲公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三溪乡溪源文体休闲公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9-03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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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三溪乡溪源文体休闲公园项目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三政函〔2026〕34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三溪乡溪源文体休闲公园项目(项目编码:2606-350124-04-01-366858)建设,能够补齐三溪乡文体设施短板,满足群众多元精神文化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三溪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村民文体休闲活动小广场约30平方米、文体休闲长廊约12米、休憩凉亭2个;提升改造公园河岸步道沿线照明工程约980米、绿化景观约300平方米;配套建设河岸监控、广播系统、室外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8.8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54.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28万元,预备费19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业主单位自筹。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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