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127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121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9-09
标题 关于闽清县桔林乡“沙德尔”灾后修复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127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121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9-0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桔林乡“沙德尔”灾后修复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桔林乡“沙德尔”灾后修复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9-09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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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桔林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桔林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桔林乡“沙德尔”灾后修复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桔政〔2026〕33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桔林乡“沙德尔”灾后修复重建工程(项目代码:2609-350124-04-01-904877)建设,能够完善路面排水体系,提升区域防汛排涝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桔林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桔林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在四关线、尚德村、宝湖村、汤兜村、槐林村、四宝村等受灾路段新建排水沟共计约2800米,配套建设沉沙池;清理尚德村、宝湖村、槐林村等沿线护坡溜方土石合计约135立方米,修复浆砌石挡土护坡,并同步修复受灾受损道路约400米,消除坡脚民房安全隐患。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92.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4.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72万元、基本预备费11.45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原则同意该项目路面结构设计、排水边沟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九、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3.07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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