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117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106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6-08-28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城区梅溪新城渡口片区排水排涝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117 |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106号 |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8-28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城区梅溪新城渡口片区排水排涝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内容概述 | |||
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城区梅溪新城渡口片区排水排涝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城区梅溪新城渡口片区排水排涝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编码2607-350124-04-01-380503)建设,能够补齐排水设施短板,提升城区防汛排涝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镇梅溪新城渡口片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对现状排洪沟进行拆除改建,总改造长度约609.48米,其中单侧拆除新建547米,全部拆除新建62.48米。同步迁改排水管39米、新建沉砂池18座、恢复混凝土硬化路面129.5平方米,并增设钢管栏杆9.704米。
五、投资匡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299.6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业主单位自筹。
六、建设工期:6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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