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115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104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8-28
标题 关于闽清县梅溪源头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拦截净化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115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104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8-2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梅溪源头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拦截净化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梅溪源头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拦截净化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8-28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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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梅溪源头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拦截净化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梅溪源头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拦截净化工程(一期)(项目编码:2508-350124-04-05-355533)建设,能够提升梅溪源头水质,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省璜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省璜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本工程为农业面源污染人工湿地净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在梅溪上游河道沿线农田集中区域建设“生态塘+潜流人工湿地”,总计建设山边村人工湿地系统面积12354平方米。主要建设规模包括场地挖方62067立方米、场地填方9023立方米;新建检修车道2390平方米、检修步道148平方米;敷设DN110mm布水管道1620米、DN110mm通气管道72米、进水渠200米、出水渠200米、DN300mmHDPE管351米、DN110mmPE管495米;配套塑料检查井10座、泵站1座;建设水平潜流人工湿地6090平方米、生态塘6264平方米,新建引水沟渠136米。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06.2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872.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1.12万元,基本预备费52.68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财政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排水检查井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9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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