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114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10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8-28
标题 关于闽清县13个乡镇消火栓增补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114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10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8-2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13个乡镇消火栓增补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13个乡镇消火栓增补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8-28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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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投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福建水投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关于审批闽闽清县13个乡镇消火栓增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闽梅水务〔2026〕46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13个乡镇消火栓增补工程(项目编码:2607-350124-04-01-775553)建设,能够补齐乡镇消防基础设施短板,完善乡村火灾防控体系,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福建水投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除城区(梅城镇、梅溪镇、云龙乡)外的其他13个乡镇集镇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增设地上式室外消火栓94座,配套建设输水管道共计6.42千米。其中DN160PE管3.02千米、DN150无缝钢管3.4千米。项目建设范围包括白樟镇、金沙镇、白中镇、池园镇、坂东镇、塔庄镇、省璜镇、雄江镇、东桥镇、上莲乡、三溪乡、桔林乡、下祝乡。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99.7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76.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9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统筹。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管线工程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5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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