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113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102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6-08-27 |
| 标题 | 关于三溪乡文化街区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113 |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102号 |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8-27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三溪乡文化街区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内容概述 | |||
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三溪乡文化街区环境整治项目建议书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三溪乡文化街区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编码:2607-350124-04-05-467806)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三溪乡三溪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对祠堂、剧院、下沉滨水公园及周边环境进行改造提升;新建剧院周边公园配套设施、适老化设施、垃圾转运站点、集镇便民服务点及停车场等。
五、投资匡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18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4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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