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112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101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6-08-27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省璜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112 |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101号 |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8-27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省璜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内容概述 | |||
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省璜镇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省璜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省璜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编码:2607-350124-04-05-467806)建设,能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省璜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省璜镇加油站至璜兰白马庙、旧街至卫生院、省璜至三新沿河步道等路段路灯安装,省汾村部、合龙桥、镇政府、大通道沿线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及部分安全隐患点整治、镇文化服务中心与农贸市场室内电气化安装及墙面抹灰工程等基础配套及微改造提升。主要实施照明、排水、室外、室内提升改造等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7.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4.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75万元,工程预备费6.55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业主单位自筹。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23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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