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109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98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6-08-25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智慧食品产业园园区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109 |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98号 |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8-25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智慧食品产业园园区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内容概述 | |||
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闽清县智慧食品产业园园区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智慧食品产业园园区道路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编码:2608-350124-04-01-857118)建设,能够补齐园区基础设施短板,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金沙镇智慧食品产业园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混凝土道路约327米,给水、排水管道约1697米,园区路灯11盏等。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给水、排水、路灯等工程。
五、投资匡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389.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业主单位自筹。
六、建设工期:6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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