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094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8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8-06
标题 关于闽清县城区台山片区供水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城区台山片区供水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094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8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8-06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城区台山片区供水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城区台山片区供水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关于闽清县城区台山片区供水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8-06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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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城区台山片区供水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城区台山片区供水提升工程(项目编码:2406-350124-04-01-945949)建设,完善污水设施,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城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供水管道总长5880米,其中:聚乙烯PE100管(De90~De200)约5390米,316L不锈钢管(DN100、DN150)约490米,配套砖砌闸阀井、水表井、排泥阀井等各类井室,以及支墩20座、消火栓55套;新建增压泵站;同步实施路面破除恢复、沟槽开挖回填等施工临时工程。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45.3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34.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29万元,工程预备费21.71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盖板暗沟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闽清县城区台山片区供水提升工程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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