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090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79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6-07-30 |
| 标题 | 关于2025年坂东镇污水管网接驳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2025年坂东镇污水管网接驳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090 |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79号 |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7-30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2025年坂东镇污水管网接驳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2025年坂东镇污水管网接驳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2025年坂东镇污水管网接驳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2025年坂东镇污水管网接驳工程(项目编码:2607-350124-04-01-965590)建设,能够完善乡镇排水系统,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坂东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DN300-DN400污水主管约3500米,配套接驳支管约2150米,检查井及沉泥井等附属构筑物129座,建设范围包括新湖村、楼下村、坂东村、文定村、湖头村等5个片区。
五、投资匡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01.3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6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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