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085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75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6-07-23 |
| 标题 | 关于溪流营地及仙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085 |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75号 |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7-23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溪流营地及仙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内容概述 | |||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三溪乡溪源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溪流营地及仙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溪流营地及仙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607-350124-04-01-209881)建设,完善整合乡村资源,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三溪乡溪源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三溪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附属用房、公厕及物资库房,并对民宿、户外活动及溪流营地三个片区实施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土建及简易装饰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配套水电安装工程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5.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84万元,基本预备费9.38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业主单位自筹。
六、建设工期:7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36.32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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