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074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64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6-07-08 |
| 标题 | 关于上演村停车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上演村停车场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84.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钢结构车棚、安装充电桩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工期为12个月。 | ||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074 |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64号 |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7-08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上演村停车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内容概述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上演村停车场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84.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钢结构车棚、安装充电桩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工期为12个月。 | ||
闽清县金沙镇上演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上演村停车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上演村停车场改造项目(项目编码:2606-350124-04-01-352887)建设,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满足村民日常停车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金沙镇上演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金沙镇上演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拟改造上演村公共停车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钢结构车棚,配套安装3个快充及3个慢充充电桩,配套道路硬化、绿化等附属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4.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3万元,基本预备费2.47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业主自筹。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40.99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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