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073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6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7-08
标题 关于上演村谢氏古厝活化利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上演村谢氏古厝活化利用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古厝外立面改造、内部装修及周边配套,总投资199.86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073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6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7-0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上演村谢氏古厝活化利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上演村谢氏古厝活化利用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古厝外立面改造、内部装修及周边配套,总投资199.86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

关于上演村谢氏古厝活化利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7-08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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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金沙镇上演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上演村谢氏古厝活化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上演村谢氏古厝活化利用工程(项目编码:2606-350124-04-01-509238)建设,完善文化基础设施,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金沙镇上演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金沙镇上演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拟对谢氏古厝及周边路网实施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古厝1-3号楼外立面改造及内部装修,同步实施周边道路铺装、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9.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1.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91万元,基本预备费5.82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业主单位自筹。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72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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