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052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4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4-23
标题 关于闽清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052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4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4-2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清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4-23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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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总医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总医〔2026〕22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总医院中医分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603-350124-04-01-746849)建设,完善医疗设施,满足市场医养一体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总医院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4873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2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750平方米,共设置养老床位500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养综合楼、地下室及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附属配套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总投资146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9万元,基本预备费688.36万元,建设利息197.64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设计、监理、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07.77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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