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045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36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6-04-09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平急两用”城郊大型仓储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平急两用”城郊大型仓储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045 |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36号 |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4-09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平急两用”城郊大型仓储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平急两用”城郊大型仓储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闽清县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平急两用”城郊大型仓储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应急函〔2026〕4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平急两用”城郊大型仓储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603-350124-04-01-208516)建设,完善仓储基础设施,提高物流配送和应急响应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应急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8810.8平方米,其中包含改建综合应急物资库房13500平方米,改建特殊物资存储库房3000平方米、改建冷库1400平方米;改建露天装卸场地800平方米;改建综合物流服务区4000平方米;改建检测、检修服务用房500平方米;改建露天运维棚1000平方米;改建金沙镇、省璜镇、上莲乡、下祝乡储配点3110.8平方米;配备冷库、应急物资库等配套设施,配套建设应急停车场、充电桩、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等基础设施。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32.2万元,设备购置费6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07.84万元,基本预备费465.46万元,建设期利息187.5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95.01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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