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032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26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3-26
标题 关于闽清省级开发区人工智能与数据标注孵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省级开发区人工智能与数据标注孵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032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26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3-26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省级开发区人工智能与数据标注孵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省级开发区人工智能与数据标注孵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清省级开发区人工智能与数据标注孵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2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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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闽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申请审批闽清省级开发区人工智能与数据标注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梅经开区综〔2026〕17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省级开发区人工智能与数据标注孵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603-350124-04-01-143361)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高产业竞争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白中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型建材产业大脑与一体化数字底座、安全生产智能监管平台、企业数据赋能与服务平台、智慧交通与绿色能源设施平台、产品质量检测平台、数字园区平台;对项目配套生产区域23432.42平方米进行智能化信息化改造(含布线工程、数字化接口预留、基础智能设施升级、弱电配套信息化升级、厂房工业互联网络全覆盖改造、生产过程信息化管控系统部署等);建设数字停车场2000.00平方米,配备充电桩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00.68万元,信息化改造安装工程费719.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2.04万元,建设期利息187.5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75.18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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