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026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22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3-20
标题 关于雄江镇文旅融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雄江镇文旅融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026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22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3-2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雄江镇文旅融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雄江镇文旅融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关于雄江镇文旅融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2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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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雄江镇文旅融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雄江镇文旅融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603-350124-04-01-189268)建设,完善文旅基础设施,推动农业融合发展,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雄江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吞火车”趣味打卡点以及对漂浮公园入口空间进行整治提升,丰富观景体验;2.建设露营平台,增设相关配套设施;漂浮公园门前十亩地块进行平整;3.建设梅洋村大雄溪露营基地:在周边建设约20盏路灯,新建1个公共卫生间,场地平整铺设,购置露营帐篷20个,新增主题木屋及打卡点,对露营基地入口进行整治提升,打造入口标识;4.橄榄湖大院提升改造工程:设置农产品展示区及销售区及内部修缮。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300.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2.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43万元。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平面设计、给排水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6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九、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44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雄江镇文旅融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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