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012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14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6-01-28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蛋鸡现代化养殖产业提升项目(场平工程及边坡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重批)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蛋鸡现代化养殖产业提升项目(场平工程及边坡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重批) | ||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012 |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14号 |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1-28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蛋鸡现代化养殖产业提升项目(场平工程及边坡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重批) |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蛋鸡现代化养殖产业提升项目(场平工程及边坡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重批) | ||
闽清县林业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林业局关于申请重新审批闽清县蛋鸡现代化养殖产业提升项目(场平工程及边坡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梅林函〔2026〕4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于2025年11月11日批复了闽清县蛋鸡现代化养殖产业提升项目(场平工程及边坡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因项目设计方案发生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蛋鸡现代化养殖产业提升项目(场平工程及边坡工程)(项目编码:2505-350124-04-01-386846),完善养殖设施,提升蛋鸡养殖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林业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金沙镇城门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5.2881万平方米,其中青年鸡场地块红线范围面积约16.0108万平方米,蛋鸡场地块红线范围面积约49.277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场平工程,边坡工程,防火隔离带以及防疫措施等。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31285万元,其中工程费2455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71.25万元,基本预备费897.74万元,建设利息462.61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场平设计、边坡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6个月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方案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同时,我局原梅发改审批〔2025〕198号对项目原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自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作废。
此复
附:闽清县蛋鸡现代化养殖产业提升项目(场平工程及边坡工 程)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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