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005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5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1-14
标题 关于省璜镇、塔庄镇污水处理站扩容提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省璜镇、塔庄镇污水处理站扩容提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005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5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1-14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省璜镇、塔庄镇污水处理站扩容提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璜镇、塔庄镇污水处理站扩容提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关于省璜镇、塔庄镇污水处理站扩容提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1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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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省璜镇、塔庄镇污水处理站扩容提标工程可行性研究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梅城投〔2026〕5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省璜镇、塔庄镇污水处理站扩容提标工程(项目编码:2512-350124-04-01-777416)建设,完善污水设施,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省璜镇、塔庄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含两个乡镇,其中:1.省璜镇:建设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2套,一体化混凝沉淀设备1套。2.塔庄镇:建设调节池1座,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3套,一体化混凝沉淀设备1套,成品设备间1座,污泥池1座。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608.27万元,其中工程费53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06万元,基本预备费17.71万元。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给排水设计、管道结构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6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九、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60.93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省璜镇、塔庄镇污水处理站扩容提标工程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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