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002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2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1-14
标题 关于大路村至白樟段污水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大路村至白樟段污水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002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2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1-14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大路村至白樟段污水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大路村至白樟段污水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关于大路村至白樟段污水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14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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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大路村至白樟段污水整治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梅城投〔2026〕2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大路村至白樟段污水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编码:2512-350124-04-01-366474)建设,完善污水设施,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200~DN300污水重力管约307米,新建De110~DN160污水管约2220米,新建截流井8座,截流泵井1座,检查井23座。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406.2841万元,其中工程费359.63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8137万元,基本预备费11.8335万元。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管道结构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九、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42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大路村至白樟段污水整治提升工程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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