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203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190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11-09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芋头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芋头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203 |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190号 |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11-09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芋头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芋头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坂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芋头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坂政〔2025〕118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芋头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511-350124-04-01-681778)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坂东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66668平方米(合400 亩),总建筑面积1755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产品分拣用房,农产品冷藏中心,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基地改造工程,农业产业研学基地,配套建设道路及地面硬化、供配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等配套基础设施;改扩建机耕路18千米、河道护岸治理1500米、修建灌溉渠1000米、步道800米;除险加固山塘水库2座。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32107.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826.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80.62万元,基本预备费1500.36万元,建设期利息600.00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473.65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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