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202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18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11-09
标题 关于闽清县坂东镇国家级传统村落文旅融合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坂东镇国家级传统村落文旅融合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202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18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11-0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坂东镇国家级传统村落文旅融合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坂东镇国家级传统村落文旅融合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清县坂东镇国家级传统村落文旅融合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1-12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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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坂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坂东镇国家级传统村落文旅融合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坂政〔2025〕112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坂东镇国家级传统村落文旅融合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511-350124-04-01-461620)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服务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坂东镇新壶村(国家级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地带)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45 亩,总建筑面积约 41000平方米。项目包括提升改造旅游文化产业创意园、旅游文化产业创意园配套工程、华侨文创街、特色文化街区基础建设项目、文化产业创意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等5个子项目。具体如下:

  (一)旅游文化产业创意园:规划用地30亩,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线面制作体验工坊、粉干工艺展销区、状元筹民俗互动空间,配套照明、供水、供电、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

  (二)旅游文化产业创意园配套工程:规划用地15亩,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新建侨商创业中心、坂东侨乡老年人康健中心、闽台乡建乡创交流展示中心、地方特色农产品乡愁文创产品电商销售中心、侨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三)华侨文创街:总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包括华侨文创街、南洋华侨博物展示中心、南洋商贸中心,华侨影剧院改造。

  (四)特色文化街区基础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增设古厝导览标识、非遗体验点位,修复沿街传统风貌建筑立面。

  (五)文化产业创意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建道路1000米、拓宽改造道路3000米,新建智慧生态停车场,新增停车位约120个,污水管网提升改造2000米。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5013.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972.3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67.02万元,基本预备费706.97万元,建设期利息167.55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490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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