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113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10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5-27
标题 关于闽台农业两新研究示范基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台农业两新研究示范基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113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10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5-2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台农业两新研究示范基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台农业两新研究示范基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台农业两新研究示范基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5-27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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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塔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台农业两新研究示范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塔政函〔2025〕28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台农业两新研究示范基地项目(项目编码:2505-350124-04-01-149798)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升农业规模化管理,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塔庄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用地面积50亩,其中20亩为新品种育苗区,30亩为生产示范区。提升改造建设服务中心,用于农产品展示、农产品分装、农产品仓储、农用具库房等功能。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9071.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931.82万元,基本预备费为496.6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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