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109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106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19 |
标题 | 关于宋代古窑址保护与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宋代古窑址保护与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109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106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5-1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宋代古窑址保护与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宋代古窑址保护与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东桥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宋代古窑址保护与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东政函〔2025〕21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宋代古窑址保护与开发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505-350124-04-01-260979)建设,保护开发文物古迹,促进文旅产业发展,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东桥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古窑博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28500平方米,旅游集散中心,江北产业园东桥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2281.17平方米;防洪渠工程建设项目总长约3000米,景区道路连接线工程道路总长度共58.431千米及其它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5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9928.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358.58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614.36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298.4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45.71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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