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099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95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5-09
标题 关于闽清县云龙乡高山蔬菜农业产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云龙乡高山蔬菜农业产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099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95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5-0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云龙乡高山蔬菜农业产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云龙乡高山蔬菜农业产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清县云龙乡高山蔬菜农业产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5-12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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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云龙乡高山蔬菜农业产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白政〔2025〕15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该事项已经我局批复(梅发改审批〔2024〕176号)。现因项目设计方案发生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云龙乡高山蔬菜农业产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412-350124-

  04-05-464330)建设,完善产业基础设施,提高产业竞争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云龙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西红柿、莴笋等高山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打造高标准农田2000亩,新建初加工厂房20000平方米,精深加工厂房10000平方米,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2500平方米;全面提高云龙乡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提升改造5公里,集镇路网白改黑2公里,河道防洪护岸2.5公里,沿河步道提升2公里,建设充电桩停车场,配套雨水、污水、强电、弱电等管网建设,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0169.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46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95.81万元,预备费932.91万元,建设期利息578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328.46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同时,我局原梅发改审批〔2024〕176号对项目原可行性研究报告自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作废。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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