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98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94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09 |
标题 | 关于闽台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样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台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样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98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94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5-0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闽台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样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台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样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台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样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白政〔2025〕15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该事项已经我局批复(梅发改审批〔2024〕199号)。现因项目设计方案发生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台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样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412-350124-04-01-453892)建设,完善产业基础设施,提高产业竞争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白中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00亩,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产业研发中心,农业产业研学基地,农业展示中心,电商展销直播基地,改扩建道路1千米,河道护岸整治,新建灌溉渠1200米,机耕道2000米。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5545.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1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18万元,预备费792.06万元,建设期利息235.77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574.25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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