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97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93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09 |
标题 | 关于闽清陶瓷产业高质量绿色化转型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陶瓷产业高质量绿色化转型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97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93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5-0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闽清陶瓷产业高质量绿色化转型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陶瓷产业高质量绿色化转型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陶瓷产业高质量绿色化转型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白政〔2025〕16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陶瓷产业高质量绿色化转型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504-350124-04-01-14186
9)建设,完善产业基础设施,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白中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51250㎡,包括:
(1)先进陶瓷技术及产品展示中心:项目占地面积约2435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983.3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陶瓷产品展示区,陶瓷文化长廊,创意集市,陶瓷烧制区,停车位100个,充电桩等周边配套基础设施。
(2)创新标准化厂房:项目占地面积约269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2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工程、水电等配套工程建设。
(3)生态隔离带项目:建设生态隔离带12万平方米,配套建设生态步道2670米,以及其他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4)仙峰路至鹿角道路工程:建设连接工业园区至规划高速口二级公路1条,道路长约5000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配套水电管网等。
(5)仙峰路至创新园道路工程:建设二级公路1条,桥梁1座,道路长约650米、宽约10米;桥梁长约23米,宽约8.5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配套水电管网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2077.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488.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06.83万元,预备费1019.79万元,建设期利息662.34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56.11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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