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96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92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09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梅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梅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96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92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5-0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梅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梅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文化馆关于申请重新审批闽清县梅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梅溪政〔2025〕57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该事项已经我局批复(梅发改审批〔2024〕183号)。现因项目设计方案发生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梅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411-350124-04-01-372611)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农村道路及停车场工程、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等配套工程等。其中: 1、农村道路及停车场工程:项目村庄内部道路改造510000平方米,停车场18000平方米、村庄活动场地76000平方米,300盏照明路灯及10000米强弱电线下地。
2、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在梅溪镇下辖村庄铺设污水管网94000米,配套污水处理终端设施50个及接户管56000米;提升改造户厕5000户;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清理,整治面积330000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0063.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0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6.51万元,基本预备费931.88万元,建设期利息588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62.09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同时,我局原梅发改审批〔2024〕183号对项目原可行性研究报告自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作废。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