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95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91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09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动植物保护工程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动植物保护工程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95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91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5-0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动植物保护工程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动植物保护工程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闽清县林业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林业局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动植物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梅林函〔2025〕9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动植物保护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505-350124-04-01-903818)建设,完善动植物保护设施,提高动植物保护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林业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镇、白樟镇、金沙镇、白中镇、雄江镇、云龙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1)林火监测系统:新建视频监测系统1套,巡护无人机30台,防火警示牌100块。(2)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新建动物救护站150平方米,配套救护设备1套;珍稀动物生境改善200公顷。(3)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程:计划抢救复壮15株。(4)基础设施:新建检查哨卡4座。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万元,预备费35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28.34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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