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089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7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5-08
标题 关于闽台合作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台合作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089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7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5-0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台合作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台合作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台合作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5-12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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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台合作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白政〔2025〕18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台合作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504-350124-04-01-939934)建设,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提高物流运输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白中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41.25亩,建设面积约305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城郊大仓基地,占地面积约36.75亩,建设面积约245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仓储设施,分拣基地,冷链配送基地。2、农产品批发市场,占地面积约4.5亩,建设面积约6000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3262.17元,其中工程费用112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1.5万元,基本预备费619.37万元,建设期利息255.3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82.51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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