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85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84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06 |
标题 | 关于樟山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樟山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85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84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5-0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樟山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
内容概述 | 关于樟山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樟山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樟政〔2023〕10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该事项已经我局批复(梅发改审批〔2023〕19号)。现因项目设计方案发生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樟山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302-350124-04-01-923983)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高园区竞争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白樟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白樟镇樟山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樟山工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建设、闽清县陶瓷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路侧停车场、灯箱广告牌,配套市政道路、公路改扩建、村道改造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636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41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74.55万元,基本预备费为3083.45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500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48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设计、监理、勘察、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535.33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同时,我局原梅发改审批〔2023〕19号对项目原可行性研究报告自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作废。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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