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78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73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30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78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73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4-30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闽清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卫函〔2025〕8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504-350124-04-01-410906)建设,完善托育基础设施,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卫生健康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新城西侧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设置150个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楼以及装饰、电气及照明等附属设施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9.43万元,基本预备费117.17万元,建设期利息44.4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0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35.96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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